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     舆情智库
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三下降”
2022-01-10 11:25:07来源:湖北日报编辑:李燕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显成效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三下降”

  “查办案件后抓教育警示,形成‘三书一报告’,开好‘三会’;抓深入整改,做好‘五查五改’;抓以案促治,开展治理‘三加二’……”

  2021年12月,湖北省纪委出台《关于深化以案促改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工作办法》。这标志着全省各地各部门以案促改有了“流程图”和“工具箱”。

  2021年,省纪委监委以更大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正风肃纪反腐,贯通办案、整改、治理,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件、省本级接收信访举报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转送件分别同比下降15.52%、18.28%、28.60%。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千余名涉嫌违纪违法者主动投案

  2021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保持换届之年反腐力度不减。1至11月,全省处置问题线索75993件、立案23912件、处分22546人,依法留置649人。

  强化重点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攻坚,实行一个重点领域、一个班子成员牵头、一个工作专班推进。2021年1至11月,政法领域立案2373人,留置161人;人防领域新增立案23人,处理处分67人;国企领域立案77件,党纪政务处分96人,组织处理193人,被采取留置措施或移送司法机关12人;供销领域新增立案262件,处理处分137人。持续开展“天网行动”,追回外逃人员10人。

  在纪法震慑和政策感召下,2021年1至11月,全省有1666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

  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全省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6188份

  “我们按照纪检监察建议书的要求,规范干警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填报,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近日,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向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报告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书情况。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该区纪委监委发现区检察院2名员额检察官配偶从事律师职业时未严格遵守检察官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在对2人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向该院党组制发《关于规范检察官任职回避的建议书》,要求举一反三、整改落实。

  像襄州区纪委监委这样,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以案促改中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已成常态。省纪委监委深入剖析政府性融资担保、监狱、省属文化企业等领域、环节腐败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落实监管责任、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2021年1至11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6188份,有力推动了案发单位提高以案促改促建促治的质量,努力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

  巴东县纪委监委查处了该县农业农村系统腐败案,先后对县农业农村局原主要领导、股室负责人等共计20人党纪、监察立案,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0人,涉案金额1020万元。针对这起典型的系统腐败案,该县纪委监委认真分析案发原因和应汲取的教训,督促案发单位健全体制机制,整改薄弱环节。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142万余人观看省纪委监委警示教育片

  “希望大家以吴德进严重违纪违法案为警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近日,宜都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该市法院,围绕该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德进违纪违法案件召开警示教育会。

  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纪法教育、警示教育,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根基。

  2021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142万余名党员干部观看省纪委监委警示教育片《贪欲不遏 自毁人生》,11万名政法干警观看专题警示片《将惩腐打“伞”进行到底》。通过组织学习党纪法规、开展廉政谈话、强化警示教育等“组合拳”,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宣教月”活动期间,省纪委监委综合采取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录》、组织参观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办《以案说纪》《楚韵清风》在线专栏等形式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进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内在自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杨宏斌 通讯员 陈继周)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